普法宣传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(第21条)

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  (一)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;
  (二)有熟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;
  (三)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,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