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条 快速办理行政案件前,公安机关应当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快速办理的相关规定,征得其同...
第二节 快速办理
第四十条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,但事实清楚,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,且对违法事...
第三十九条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,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。
人民警察当场作出行政处...
第三十八条 当场处罚,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
(一)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;
(二)收集证据;...
第六章 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
第一节 简易程序
第三十七条 违法事实确凿,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...
第三十六条 送达法律文书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
(一)依照简易程序作出当场处罚决定的,应当将决...
第三十四条 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,都有作证的义务。
生理上、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,不能辨别是非...
第三十二条 收集电子数据,能够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的,应当扣押。
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...
第三十条 收集、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。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,可以使用副本或者复制件。
书证的...
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、调取证据时,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,并告知其...
辽公网安备 21021202000251号